在委内瑞拉,想要遵守法律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。不是你不想遵守,而是不知不觉或被迫违法。7月21日,有朋友回中国探亲,另一朋友驾一辆新车送去机场。就在快到机场拐角处,一军警和交警联合检查站被截停,要求检查证件。
朋友递上所有要求出示的证件。因为车市新买的,还没有拿到行车证(CIRCULACION),只有正式发票。交通警看完所有证件后说:朋友,你的行车证呢?朋友回答:还没有办出来。交警说:从你的发票看,你的车已经购买四个月了,为什么还没有去办行驶证呢?你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?朋友解释道:不是没有去办,而是已经去了多次,因为车厂还没有把车的资料送到交通部门,所以没有办成。
接着,交警指着发票上在侧面印着的法律条文说:你看,这里明明写的很清楚,自购买车辆后,30天内必须到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行车证。朋友再三解释说:不是没去办,而是没有办成,原因也不在他,是车厂没有把资料马上送到车辆管理部门。
交警于是掏出裤袋里随身带着的交通法律小本子,翻开,指着里面第几条、第几条逐一念出来。朋友气得无话可说。然后,交警还慢条斯理地说:我知道,这不是你的错。当然也不是我的错。交通管理部门也没有错。错就错在车厂没有及时把证件送到车辆管理部门。但你看,这里的法律明明写着要这样处置,我是没有办法的,我可不能失职。这样吧,最多也就不拖车,你去银行把罚款交了就回来取车吧。
说得倒是在情在理,但其实想怎么样,已经从他的态度可以看出。朋友见再三解释无果,这边飞机就要起飞,还没有办妥机场的手续。无奈之下,只好用“咖啡钱”做交易。其实,像以上我朋友的例子,在委内瑞拉还有不少。朋友不是不依照法律去办,但问题是当中的某些部门不配合,造成延误,而又没有制裁此类行为的相关的法律法规,结果像朋友这类被牵连违法的,确实冤枉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然而法律本身就不平等,这也实在是让人无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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